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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营业执照需不需要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2016-12-01   浏览次数:834

    问题描述:无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问题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公告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

无营业执照需不需要税务登记

    无照户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领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的,税务机关应当同时收回并做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