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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的最低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5-24   浏览次数:871

   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下面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3)两合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现在实行认缴制后部分无此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现在实行认缴制后部分无此要求)。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发起人的第一次出资额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
  
  都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对于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
  
  普通合伙企业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所需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